解析:
保安擅自扣留他人车辆属于非法行径。
由于保安通常受雇于物业公司,然而物业,作为非执法机构并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力,仅能与业主签署服务合同。
因此,他们并没有权力对他人车辆实施锁止或者任何形式的强制行动。
对于此类擅自车辆上锁之举,无疑会侵犯到车主的合法财产权益,并且若因锁车而导致业主遭受金钱方面的损失,物业公司理应对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