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盗窃金额在一千元以上者便构成了盗窃犯罪行为。
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等不同等级。
关于盗窃罪的判决标准,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盗窃数额达一定程度的罪犯,即盗窃公私财物总价值达到一千元以上者,应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
其次,如果罪犯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或在他人住所内进行盗窃活动,甚至携带凶器进行盗窃,或者以扒窃方式获取财物,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再次,若罪犯的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最后,若罪犯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