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只有具备以下两大要素,方可被认可构成多次寻衅滋事行为:
1、实施至少三次以上的寻衅滋事行径;
2、行为人施行的每一项寻衅滋事行为均须以构成刑事犯罪为前提,对于行为人基于单一的犯罪意图实行犯罪的案例,例如,在相同的公共场所针对在场的众多人员实施任意性攻击;
或是基于同样的犯罪意图于同一地点持续实施强行索取或者强制性的行为,通常应被认定为一起独立的犯罪事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