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条件有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首先,必须是通过利用自身职位所赋予的职权,具体来说就是利用和其职责相关的各种有利条件进行犯罪活动;
其次,必须有具体的侵占有形之事实发生;
第三点,涉案金额必须超越国家规定的数额标准,即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最后,如果企业发现存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情况,便可向公安机关经济侦察部门报案,对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者,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该罪的犯罪客体是指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在客观方面,犯罪分子需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的行为;
再次,犯罪主体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最后,在主观方面,犯罪分子必须具有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