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在此进行如下解读和阐述:
首先,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受案人,依法应当判处一至六个月的拘役作为相应的刑事制裁。
其次,针对危险驾驶行为及实际造成的损失后果等具体犯罪情节,需要结合被告人所能负担的罚金数额来进行综合衡量,从而确定最终的罚款金额。
最后,对于所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个人,都需要对其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以决定是否给予缓刑的宽大处理。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该罪名侵犯的是社会公共安全这一重要法益;
第二,从客观方面来看,危险驾驶罪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自然人;
第四,从主观方面看,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