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判处拘役并罚款的严厉惩罚:
(1).如有追逐竞技或情节极为恶劣的行为;
(2).当驾驶员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以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从事校车运营业务或旅客服务业务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行为;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如果对上述第三和第四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若存在前述两种行为,并且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