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吐口水这一特定行为的性质和程度需要详细分析判断。
寻衅滋事罪的完整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公众社会秩序;
其次,从客观角度看,犯罪者需实施诸如辱骂、挑衅、殴打他人类似的越轨行为,或者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等侵害公共秩序的活动;
另外,寻衅滋事罪的主体通常为人,即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寻衅滋事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也就是说,犯罪者必须存在蔑视公共秩序并意图加以破坏的明确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