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批准采取了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的司法程序之后,是否会面临着坐牢的风险,更准确地说,就是入狱服刑,这个概率无疑取决于所涉及到的具体罪行以及案情的严重性。
假如当事人并未涉及任何违法行为或者责任,自然也就无需承受坐牢之责;
反之,如果确实证实其涉及到了罪案和相关违法行为,那就理应接受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取得取保候审资格仅仅是我国众多法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方式,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表明不会再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倘若通过进一步的调查与取证确认确凿的证据表明该人员涉嫌犯罪,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案情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惩罚,判处其相应的刑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