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盗窃罪与诈骗罪都以侵占他人数额较多之财产为主要目的,但是二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采取的手法却是截然不同的。
首先来看盗窃罪。
盗窃罪往往通过窃取这种隐秘且不为财产所有者或管理者察觉的方式进行犯罪活动。
例如,行为人可能会采取诸如顺手牵羊、夜深人静之时破门而入并扭转锁芯、在公共场合行窃等手段,从而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
再看诈骗罪。
诈骗罪则通常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掩盖真相,其常用的诈骗手段包括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身份、伪造文件或证件以及篡改票据等,这些行为使得受害者在产生误解之后,自愿地将自身的财产交由行为人或第三方持有。
需要注意的是,盗窃罪是违背了受害者的意愿,而诈骗罪则是利用受害者的误解来支配他们的财产。
若无受害者自愿交付财产这一事实,那么就无法构成诈骗罪。
然而,在受害者做出财产处置决定时,他们必须具备明确的财产处分意识,也就是说,他们应当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将某项财产转移至行为人或第三方手中,尽管他们并不需要对财产的具体数量、价值等方面有全面的了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