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现行有效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判断婚姻确实已破裂,将准予离婚。法院会考虑是否存在重婚、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法定离婚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例如,在案例【(2016)粤0804民初1498号】中,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原告坚决要求离婚,法院最终支持了离婚请求。这表明,即便被告不愿意离婚,但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首次起诉可能会因调解不成而不被准予离婚。如经验文章1所述,如果第一次起诉不被准予离婚,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这说明,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要坚持并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最终还是有可能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