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主要责任方需对次要责任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修理费、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相关法律解释,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因修车等原因无法营运时,其误工损失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出租车因事故需要维修,导致无法正常营运,出租车司机或出租车公司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其在维修期间的误工损失。误工损失的计算通常基于出租车的日均营收减去司机的日常开支。因此,作为主要责任方,你需要对出租车的误工损失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出租车的实际营运损失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