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危险驾驶罪行的刑事案例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时主要参照以下标准:
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且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依法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
涉嫌的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效范围;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追究其责任;
以及被国家特别赦免而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