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侵占行贿赃物这一现象,实际上并不能归入侵占罪范畴之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所谓侵占罪,其内涵在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将属于他人的保管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私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幅度,在被法院要求返还时却仍予以拒绝甚至抵赖的行为。
因此可以明确看出,侵占罪实施的侵犯对象主要是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藏物等,而行贿赃物并不在此列。
通常情况下,侵占行贿赃物的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隐藏、隐瞒犯罪所得及相关收益,从而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