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个人诈骗公私财物的立案追诉标准,即“诈骗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
这个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个人施行合同诈骗活动中的五种典型情况之一,即诈骗他人财物累积数额达到了人民币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的情况。
其次,对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他们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并且诈骗所得全部归属于单位,那么诈骗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的,也应该予以立案追诉。
最后,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来说,我们将其理解为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使受害者产生了错误的认知,进而导致受害者基于这种错误的认知处分财产,使得犯罪分子得以获取财产,最终给受害者带来了财产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