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如下:
首先,关于户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户口的迁移和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在您的情况下,您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户口迁至您前夫所在地,即北京市良乡镇邢家坞村,这一迁移是合法的。然而,离婚后,您并未将户口迁出,这并不意味着您自动享有该地的拆迁补偿权益。
法规
其次,关于拆迁补偿份额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然而,拆迁补偿的具体分配通常取决于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等实际情况。在您所述情况中,您提到在邢家坞村没有房子,只有一个户口。这意味着您可能并不直接享有基于房屋所有权的拆迁补偿。
法规
综上所述,虽然您的户口仍在北京市良乡镇邢家坞村,但由于您在该地没有房屋,因此可能并不直接享有拆迁补偿份额。不过,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权益保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