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取保释许可后,若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还是可能被执行逮捕。
勿将保释视为刑事审理程序的结束亦或是无罪惩罚的标志。
取保候审实质上仅为刑事诉讼环节中一项强制性的保护措施,并不能象征案件的终结或者排除刑罚责任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即是侦查机构授权于犯罪嫌疑人,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及递交保证书,以此保证被告人不会逃避侦查工作、不会干扰司法程序进行,且必须随时待命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