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及赌博活动且总交易额达到2万的情况,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并不能简单地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实际情况取决于该笔总额中是否包含赌资,抑或是抽头渔利等其他相关数额。
在此详细解读如下:
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若赌博2万流水为赌资数额,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仅需接受治安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涉案人员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若赌博2万流水为抽头渔利数额,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赌博罪,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会附加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