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施暴力冲击执法人员行为,若情节严重者,应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
若在抗拒执法过程中,使用凶器如枪支、管制刀具等物品,或者借助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式,对执法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实质性威胁,则需接受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制裁。
在此所指的暴力行为,一般表现为殴打、捆绑、禁闭等人身侵害的强制性动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