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刑罚期间依法分为一般期限与延长时期,以下为详细介绍:
1.常规刑拘期限通常为一至十四日不等,以被捕者进入看守所之日起计算;
在这段时间内,有关部门需向检察机构申请批准,如果申请获得通过则将被逮捕,若未获批准,则可能面临释放或变更待遇。
2.延长刑拘期限则为三十七日,其中由检察机构进行审核的时间为七日;
在此期间,侦查机关需要向检察机构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