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遭遇所谓“感情骗子”时,诉讼通常并非可取之举。
原因在于,感情纷争乃道德伦理所涵盖之范畴,并不在法律授权之管辖区内。
然而,倘若情感欺骗行为牵涉到财产纷争,那么当事人自然具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及资格。
另外,若有诈骗者利用爱情关系,窃取他人财物,或因感情欺骗导致受害者遭受身心方面严重伤害,抑或是已婚人士谎称单身身份,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此类情况均可作为起诉依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