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窃取财物若未达到犯罪标准,则其追诉期为六个月;
若此种行为在这六个月之内并未被公安机构察觉,那么将不会受到惩罚。
然而,若是此类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则其追诉期为二十年;
若过了二十年仍未被揭露,则将不再进行追究。
2、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察觉,则将不再予以处罚。
3、以上所述的期限,均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应自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