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前,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通过借助互联网上的搜索引擎对各类个人信息进行检索,搜集整合之后,再以特定价格贩卖给那些具有需求的购买者;
其次,在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租赁公司、银行办证、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邮政等涉及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相关部门和场所中,部分工作人员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泄露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
再次,部分不法打字店或复印店可能会利用复印、打字的机会,将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保存下来,并装订成册,然后对外销售;
此外,还有一些人打着“问卷调查”的幌子,非法获取公众的个人信息,他们声称只需在“调查问卷表”上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收入状况、信用卡使用情况等敏感信息,以及进行一些简单的“勾挑式”调查,就可以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品作为回报,从而诱导广大民众填写个人信息;
最后,在参与抽奖活动时,如果在奖券的正反两面都填写了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也容易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
另外,在购买电子产品、汽车等贵重物品时,有些商家可能会要求消费者填写非正式的“售后服务单”,这也为个人信息的泄露提供了可乘之机;
最后,超市、商场在向顾客发放免费申请会员卡的邮件过程中,也可能会收集到大量的顾客信息,这些信息若被个别员工泄露出去,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