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个人洗钱行为,若构成洗钱罪,应依法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以及走私犯罪等相关违法所得及其产生之收益。
同时,还需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按照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比例缴纳罚款;
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按照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比例缴纳罚款。
此外,如果涉及到单位触犯该罪名,还应当对单位判处罚款,并对其实施违法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