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非如此。
“帮信”犯罪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诈骗。
该罪名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晰地揭示了这类犯罪的本质。
即,行为人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的事情时,仍然为其实施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当这些行为情节严重时便可构成“帮信”罪。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并且可能被处以罚金,甚至可能被单处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下此种罪行,那么不仅要对单位进行罚款,而且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实施上述行为的过程中,同时触犯了其他类型的犯罪,那么将会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及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犯下“帮信”罪的行为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或者被单处罚金。
然而,如果行为人能够积极退还赃款,这无疑有助于减轻其所受的处罚。
只要犯罪性质不属于极其恶劣的情况,行为人甚至有可能获得最高程度的刑事豁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