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从犯符合下列条件,则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
其次,尽管该行为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然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
再者,如果行为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也需要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