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您询问的:
“是否签署过借款文件或公私往来的文书能否作为判定职员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重要依据”,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答案并非如此。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条例,职务侵占罪实际上是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内部的人员,借助其所拥有的职位权力和方便条件,私自占有原本属于本单位的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