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构成帮信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程度量刑如下:
若情节严重者,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则人民法院将对该单位施以罚金惩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样处以罚金。
对于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可视为情节严重: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的;
5.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五张(个)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超过二十张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