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判定抢劫罪是否已经构成既遂:
首先,如果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已经成功地非法获取了公私财产,那么就可以断定这一行为属于既遂;
反之,如果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取得公私财物,那么便可视为未遂。
其次,抢劫罪通常具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对他人财产权益进行侵犯的特点,同时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侵害。
因此,在实践中,即使行为人并未成功夺取财物,但只要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益,那同样会被判为既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
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据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