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在采集到口供后必须立即发出拘留通知书,这主要取决于具体个案所涉及到的多种复杂因素。
然而,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在经过口供记录后,涉事人员依然有可能保留着不被公安机关拘禁的权利。
对于那些无需进行逮捕行动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公安机关完全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予以传唤和进一步的审问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