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网络环境下开设赌场活动所构成的犯罪行为的判定标准如下:
首先,建立赌博性质的网站并在网站上接收投注的行为将被视为构成犯罪;
其次,建立此类网站并将其提供给其他人以用于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同样构成犯罪;
再者,如果个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人,并且在网站上接受投注的情况也属于犯罪行为;
最后,若这些人参与了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那么他们也将被视为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