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强制性手段,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不会被判以有期徒刑或者其他形式的刑事责任。
假如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当事人严重违反了与之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那么警方有权依法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并且针对具体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最后的裁决。
因此,从根本上说,当事人是否会因为某起案件而面临牢狱之灾,取决于法院对该案的审理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情况。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当事人最终必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是需要满足特定的适用条件,通常只有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社会危害程度有限的案件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当事人很有可能避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缓期执行、罚金等实质性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