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亦可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假如发现在境内存在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均享有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者举报的权利。
司法机关将会立即依据所收到的材料展开调查工作,对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审查,并据此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
若经审查认定已构成犯罪,则应依法立案侦查;
反之,若认为未构成犯罪,且不属于犯罪案件范畴,不应作为犯罪案件处理,司法机关需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同时告知其可申请复议。
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无法成立,应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公安机关也应在规定期限内决定立案并将结果送达至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