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拐卖儿童罪”的法律规定明确表示,若收到与此相关的举报、指控或证据材料;
若接到儿童失踪的紧急报告;
若发现流浪街头或乞讨的儿童可能涉及到拐卖问题;
若发现存在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违法行为,且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及在其他情况下,如有迹象显示可能存在拐卖儿童犯罪事件的发生等,均应立即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