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故意伤害罪行的证据内容主要包括:
明确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为施害者的相关证据,受害者所遭受伤害部位的影像资料及照片,凶手在行凶过程中使用过的作案工具以及现场目击证人的详细证词和回忆;
除此之外,还需要收集受害者所受损害物品的实物,以及事发现场的录音或录像等多元化的材料,具体的证据要求及流程可根据司法机关的专业调查和取证结果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