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司法实践的要求,当事人若希望解除取保候审的限制,需先向负责实施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申请,详细阐述在此期间本人并无任何违规行为。随后,该机构将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核准处理。对于犯罪嫌疑人员而言,解除取保候审的执行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依赖保证人提供的担保责任;二是采用支付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担保手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