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抢劫罪之定义及认定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该罪行的行为主体必须年满十四周岁方能构成本罪;
其次,就主观心态而言,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且其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唯一目的;
再者,抢劫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种复合性的,亦称为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还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会导致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然而,尽管其最终目的仍在于获取财物,但由于其所采用的手段同样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益,因此将其归类于侵犯财产罪之中;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在现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守护者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式,立即夺取财物或强迫被害人立即交付财物。
至于行为人是否实际抢劫到财物,则是判断既遂或未遂犯罪形态的依据,但这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