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定量刑准则通常为:判处被告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附带罚金的惩罚。具体而言,1、刑罚期限自判决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2、若在判决执行前被告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则每羁押一天可以相应地折抵一天的刑期。而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人,将依据其所触犯的具体罪名,结合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