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抢劫罪行的被指控者,执行逮捕的相关流程如下:
首先,当公安机构确信存在逮捕的必要性时,将依法生成逮捕令,随后实施逮捕行动。在收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逮捕通知后,检察院须在七日内完成对逮捕申请的审核及裁决工作。一经裁定批准,捕获行动必须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落实。整个审批与执行的过程可能需要数天至数周的时间,具体期限还需视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审慎评估的效率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