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盗窃犯罪的数额规定如下: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算作起点数额;如果数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那么这就是所谓的数额巨大;而当这种数额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之时,便属于特大数额。
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应地会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2、盗窃罪,顾名思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必须明确意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误以为是自己所有或者占有,从而将其取回,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盗窃罪。
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他人遗忘之物,就可以排除其存在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的“占有”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只要行为人能够认识到被法官判定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那么就应该认为他已经具备了盗窃罪的认知内容。举例来说,即便行为人误以为高尔夫球场内水池中的高尔夫球是他人遗忘之物而将其取走,也应当认定其具有盗窃罪的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