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已经依法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而言,他们在侦查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接收到家属前来探望的请求的。除非在拘留期限即将结束或者其身份有所改变,如转变成逮捕或监禁人员时,家庭成员才有可能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探访。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保证刑事侦查工作得以顺畅地开展以及尽可能避免对相关证据资料产生不良的干扰。具体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