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判断标准如下:
首先,本罪的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或单位;
其次,犯罪者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出于真实而明确的故意,并且其行为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务;
第三,该罪行所针对的具体对象是他人所有的财产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表现为将他人委托给自己管理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给受害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