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之后若再批准逮捕,可能会导致被逮捕者须重新面临收监。具体而言,当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其行为情节严重时,公安机关有权撤销对该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将此案提交给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旦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则应立即将被告人送往相应的看守所进行收押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