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伤害罪乃是指罔顾他人权利尊严,故意实施非法伤害其身体健康之行为。此种谓称伤害,即是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一切行为。通常情况下,它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整体结构及个体器官的正常功能活动。
然而,这些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须是违反法律,且必须是非法的行为。换句话说,若是出于正当防卫或忠诚履行职责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者,则无法构成故意伤害犯罪。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依据具体伤情及损害成都的差异,量刑标准亦相应有所不同。行凶者所面临的可能判决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此外,若被告人行凶手段残忍恶劣、引起社会公愤,则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