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案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后,侦查机关通常会在案发后第十四个自然日内实施逮捕行动。公安机关对于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若认定其有必要予以逮捕,应在完成拘留手续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给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复。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复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分子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其次,犯罪分子必须故意实施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三千元及以上;
最后,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必须导致受害者产生错误认知并因此处分了自己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