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已经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保障其健康与安全的措施--即实行取保候审。
然而,这种方式不能应用于所有情况,最长时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的整个过程中,对相关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都应保持持续进行,不可中断或停止。当经深思熟虑后发现行为人并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已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时,应当立即终止对该人员的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