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各项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对于具有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身份的从业者而言,他们倘若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的,应当被视为刑事犯罪予以立案侦查与起诉。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门槛设定为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以前,根据当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根据其涉案金额以及情节轻重程度的差异,会施以相应的惩罚措施:
首先,若涉案金额较小,则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其次,若涉案金额较大,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若涉案金额极为庞大,则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