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没有牵涉到其他问题的情况下,对于劫取价值不过700元人民币的财物行为,通常认为并不构成犯罪。
根据当前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公安部门须在案件中有所立案才会启动刑事调查程序,此时被侵犯财产价值应达到1000元人民币或涉及多次盗窃、入室行窃、持有武器进行盗窃以及秘密意图实施扒窃等特定情况。
然而,当针对仅仅700元人民币的财物进行盗窃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可能采取五日至十日内的拘留措施,同时可附加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执行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并可附加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