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确实如此,取保候审在法院裁决正式生效前,任何时刻均可进行申请。
2、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即可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一)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
(二)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
(三)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
(四)对于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
3、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