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一般的情形下,若仅犯有抢劫罪一次且情节轻微时,可以在法定的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范围内进行量刑起点的确定。
然而,当抢劫行为发生在住户之中、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之上、发生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内以及达到抢劫三次或达到抢劫金额巨大起点之时,均应适用于更加严厉的惩罚。
此外,如果抢劫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抢劫,持有枪支进行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情况,则应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但需注意的是,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不在此列。在确定了量刑起点之后,还需要根据抢劫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程度、抢劫次数、抢劫金额、使用的手段等犯罪事实,进一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以最终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