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领取保释等待审判之人,若经审查确认其确属无辜,则法庭将给予无罪释放之判决。在被告人完成最终陈诉之后,审判官将宣告休庭,由合议庭展开深入研讨,参照已经获取的事实真相以及确凿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分别做出如下判决:
2、若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真实可靠且充足,依据法律规定判定被告人为有罪者,应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3、若依据法律规定判定被告人为无罪者,应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